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及相关约定事项
1、租赁物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借)给第三方,不得用于变卖、抵押、还债及其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
2、乙方在承租时应当面检查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外形是否整体完好等甲乙双方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内容;如有问题需在本合同第四条备注一栏书面注明,否则即表示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齐全、外形整体完好、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3、乙方在租赁期间物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运送、上卸车、搭设、保管。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应将租赁物质上附着的水泥等污物清理干净,并将物资运送、卸载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甲方无关。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物资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___天。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相关约定事项
1、总租金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应在乙方归还甲方物资时全额付清。
2、承租人必须交纳身份证明(原件)或押金,押金为物资总价值的百分之_____,押金为(小写):¥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并可视具体违约情况,向乙方要求其他赔偿。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物品不被损坏,不被丢失;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甲方应对租赁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有损坏、丢失甲方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情况,乙方应按照门架框150元/片、踏板150元/块、拉杆90元/支、轮子90元/个、连接头30元/个、拉杆销15元/个、支撑销15元/个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在归还物资时,应按协议规定付清相关费用,租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押金、赔偿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租金、押金、赔偿金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如乙方因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延期租赁甲方物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5日内,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重新签订合同,从超期的第五天开始乙方除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外,另需每天向甲方支付总租金2%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所有物资并要求乙方付清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区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不得涂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日期为租赁截止日期,乙方合同如有丢失,按甲方一份为主。
出租方(甲方)代表(签字):
承租方(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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