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甲方将位于 场 区 排 号房屋,共 间,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共计(大写) (小写) 元。房屋租金按 缴纳。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电设施押金 元/间,合计 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时,保证该房屋、水、电等设施及房屋装修基本齐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换押金,否则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当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时,双方对所租房屋内的顶棚、卷闸门、锁具、电器线路、玻璃门窗以及其他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设施交接手续并在《房屋设施交接清单》上签字,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上述设施的保管、维修。合同到期,按清单交清,如有损失,照价赔赏。
六、乙方应先付清租金后,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时应提前十五天,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七、乙方应依法按时纳税,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卫生费,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八、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 。改变用途前应告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乙方在租赁期满后,若要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
十、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摊位。
1、乙方将摊位私自转租;
2、乙方违法经营;
3、商户经常不经营者,拖欠电费及其他费用超过两个月;
十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各种费用。
2、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服从市场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店外乱堆乱放物品及杂物,否则甲方将给予罚款处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设备及财产,不在租赁房屋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4、玻璃门窗、玻璃橱窗的保养和维修由乙方承担。
5、由于商户管理、使用不当或自然损耗,造成的水表、电表、水龙头及其他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由乙方承担。
6、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租赁房屋及禁烟火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否则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7、房屋在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有需要,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后乙方退房时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房屋设施。
8、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十二、乙方租赁甲方铺面(车间)作为 使用时,其租赁范围内的使用权同属乙方,乙方同时负责使用范围内的各项事务,以及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工商、税务、环保、质监、公安、消防等。乙方必须在协议签定之日起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申请营业执照。如乙方无照经营被工商管理部门取缔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出租房屋。
十三、违约及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若甲、乙方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并且经过对方同意,否则将承担对方一切损失及维权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五、补充附: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签字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方(乙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