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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查封申请书

2024-04-03 来源:九壹网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__)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3、请求责令原告赔偿申请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贵院以(20__)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申请人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申请人在成都市工商银行外北分理处的银行帐号及存款344,294.09元。

  申请人认为,贵院的上述裁定是错误的。

  1、申请人与原告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

  2、贵院超标的查封,查封500万元财产,超出原告的请求数额,实际查封的财产超出于原告的请求数额;

  3、最为重要的是,申请人的上述银行帐号,属于申请人的结算帐户,帐上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业务往来,如果贵院不撤销裁定,职工的生活没有着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也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势必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贵院切实考虑上述理由,并落实申请人的请求。

  此呈:

  黑龙江省JMS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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