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项目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分包双方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香山国际游艇会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会展中心北侧,香山南侧
工程工期:从生效日期起贰个月内完成
工程分包范围:
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及拆除,混泥土浇灌及沙包围护堵塞(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后必须保证现浮桥安装的安全间距,否则承包人承担衬砌凿除)包括施工图纸虽未明确但按有关规范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内容。发包人根据需要调整承包范围中的单项内容或增列本工程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包人工费)
工程质量:
如有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费由分包人承担责任,不得有异议。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分包单价:
按实际每米计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计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 分包人在进场施工顺利后付预付款20万(贰拾万元整);
2、 按200米付80%,验收合格后付20%,可按实际情况预支生活费。
分包责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因自身问题造成工程延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不得有异议
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分包人必须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安排控制,检查及协调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分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项目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分包人:
协议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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