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承诺书由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俄语系存档,一份申请者本人保存。)
我是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 级 班本科生(研究生) 。
于 年 月 日申请 — 学年度 。
我保证本人符合评选申请条件,并郑重承诺:
1、 奖(助)学金申请书中所列家庭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完全属实,无弄虚作假。
2、 所提交的其他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完全属实,无弄虚作假。
3、 无不良嗜好和不良消费现象。
4、 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5、 无不诚信记录,考试不违纪不作弊。
6、 服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绝不扰乱评选工作。
7、 获准享受奖(助)学金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不违反对受奖(助)者的有关规定。
8、 尊重对自己有异议的同学,不对举报者实施任何形式的诋毁或打击报复。
上述各条,如有不符,一经查实,我愿意进入“俄语系诚信黑名单”,并承担以下后果:
1、 接受俄语系对所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处分决定。
2、 失去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系的任何评奖评优评先进资格,失去各类公费或自费出国留 学、进修、出国培训等资格;
3、 失去毕业生保送推免资格或考博推荐资格;
4、 失去享受任何形式的社会捐助、四川外国语大学或俄语系资助的资格;
5、 承担因本人诚信缺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并如数退回所获得的奖(助)学金。
6、 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系在就业推荐时将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本人缺乏诚信,同时将本人 诚信缺失这一事实写入毕业生鉴定表并记入档案。
本承诺书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系。
特此承诺!
诚信承诺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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