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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书

2024-04-07 来源:九壹网

  甲方(食品供货商):

  乙方(食品经营者):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食品名称: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食品经营者要对购进食品的质量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

  2、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经营者承担。

  3、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

  4、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一份食品供货商备存,一份食品经营者备存。

  供货商(甲方): 经营单位(乙方):

  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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