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需要,制定本安全责任保证书。机动车驾驶员保证自觉履行下列安全行车职责: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长江航道局、浦东机场项目部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要求执行任务。
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及时向各工区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轻载车主动避让重载车,货车主动避让装运民工车辆。老大堤行驶不超过30km/h,三个隔堤及南北堤行使不超过10km/h,拐弯处行使不超过5km/h。
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未经工区领导同意,
不将车交其他驾驶员驾驶,离开车辆时,要将电路开关钥匙取下,拉好手闸,锁好车门。
8、按照指定地点统一停放车辆,不在住宅区等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车、停车。
9、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总包项目部、工区项目部"安全日"学习活动。
10、保证做到安全行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责任书有效日期: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承诺驾驶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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