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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股东)增资扩股协议

2020-06-28 来源:九壹网

  增资扩股协议(适用于有限公司)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账号:

  电子信箱: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账号:

  电子信箱:

  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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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账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在    省    市/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甲方和乙方(以下统称为“原股东各方”)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    %的股权,乙方持有    %的股权。

  3.目标公司和原股东各方希望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以扩大经营规模。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    万元。原股东各方相应权力机构均批准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由丙方通过认购目标公司拟增加的全部注册资本,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

  4.丙方系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拟通过认购目标公司增资的方式,向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并取得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    %的股权。

  基于上述,本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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