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酷尚网吧:
你单位提出变更网吧名称、经营地址和计算机台数申请,于x年10月9日取得了证号为甬文网10109《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群众举报,反映你单位在上述审批事项中提供的慈集用()第110008号土地证复印件为虚假材料。
本机关对此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于x年5月16日向xx市国土资源局发函,要求对该土地证复印件的真伪进行鉴定。x年5月27日,xx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函告本机关你单位提供的慈集用()第110008号土地证复印件内容与土地登记档案不相符。x年6月17日,本机关对受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岑委托办理网吧变更手续的邬益柱进行调查询问,邬益柱对伪造慈集用()第110008号土地证复印件、在审批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证号为甬文网10109《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变更经营地址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到xx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x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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