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路 巷 号 户建筑面积 ㎡ 间 结构的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一处,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
第三条 租金及交纳期限。甲乙双方议定出租房屋租金 元∕月(或 元∕年),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金额为 元,乙方交纳租金方式及时间为 。
第四条 房屋修缮责任。修缮房屋式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出租的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承租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 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变更。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时提前2个月提出续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1、承租方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 使用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故意损坏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个月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 应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修缮房屋,造成承租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损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4、承租方未按约定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房屋损毁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人因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负责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太和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太和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太和县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聽 聽 聽 聽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聽 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聽 聽 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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