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第三条产权过户、车位交付及税费承担

2020-09-19 来源:九壹网

  3.1 甲方应及时办理或催促开发商办理车位产权证,并自甲方取得该车位产权后10日内通知和配合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2 甲方应在其将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月华路23号6栋15层3单元15楼1号房屋 交付给乙方之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到物业处办理车位变更登记视为交付标准。甲方交付车位时应将购买车位的合同、相关票据一并交付给乙方,并自交付日结清车位物业费用等相关费用。

  3.3 车位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契税、增值税(如有)、车位转让手续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