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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欲望是魔鬼。自从再次相聚,便不能自拔;一直偷偷摸摸,在不会被妻发现的地方,到处是我们留下的足印。估计妻也感觉到了,一开始是一遍遍善意的提醒,我口头上答应着,却阳奉阴违。后来,她曾为此发怒,我都一直抵赖,并装出一种被冤枉的样子。
直到那天晚上,妻在家里亲眼看见了我们,我才认账了。也许我认为她已经适应了,也许我知道已离不开你了,也许我破罐子破摔了,我说:“老婆,对不起。”她说:“只要改了就是好同志。”我说:“很难改了。”那天,我第一次看到妻那么复杂的表情。
此后,我们更加放肆了。家里的客厅、厨房甚至卧室都留下了你的痕迹。妻怒斥我:请不要当着她和孩子的面。我想,这是妻容忍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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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么多年在一起,不能说不快乐。但是,为了爱我的人,也是为了我自己,必须和你分手!也许会想你,也许会难受,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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