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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2021-08-20 来源:九壹网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精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我省高度重视,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20xx—20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查自纠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环节,我省严格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惩防并举”的原则,以维护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为着力点,以厘清底数、查找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农牧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副省长严金海为组长,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21个涉农厅(局、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涉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各地也逐级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建了专门办事机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省长郝鹏、省委王建军副书记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副省长严金海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各地各级涉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抽调专人,强化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措施。为杜绝工作中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的发生,确保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涉农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自查自纠的前提下,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形式对承担地区和部门开展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二是强化协调配合。注重部门间的衔接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从而整合了资源,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三是强化信息沟通。各地主动收集、整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分析、解决问题。四是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对以前年度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实行追溯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五是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报道,并公布的举报电话,为专项整治行动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六是落实保障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全面摸清底数。做好全面清理是自查自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重不漏”的要求,对20xx—20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各项资金,从资金拨付情况、资金额度、使用情况、账务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并逐项逐笔例出明细,做到了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晰。据统计,全省两年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涉农资金总量为520.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73.51亿元,省本级安排133.22亿元,市(州)级安排54.57亿元,县级安排59.24亿元。其构成是:农牧民补贴、补偿类68.23亿元,占资金总量的13.11%;农牧业生产发展类资金132.81亿元,占25.51%;农牧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115.46亿元,占22.18%;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158.42亿元,占30.43%;扶贫开发类41.03亿元,占7.9%;其他类资金(库区移民后扶资金)4.57亿元,占0.88%。通过全面清理核实,为提高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各地各级涉农相关部门按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从资金分配到项目受益主体整个管理使用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又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农牧民群众反映问题多、涉及农牧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涉农资金和项目作为突破口进行了重点整治,确保了自查自纠内容全面、工作扎实、不走过场。据统计,20xx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共计223起,涉及金额7.22亿元。其中:违法违纪35起,涉及金额3245.99万元,违规188起,涉及金额6.89亿元。此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603起,占项目总数10222个的5.9%;涉及金额19.05亿元,占涉农资金总额的3.6%,其中:违法违纪6起,涉及金额1318.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02%;违规597起,涉及金额18.91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5.84%和3.63%。

  目前,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摸清了近年来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资金流向。二是对各级涉农单位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敲响了警钟,达到了威慑效应,对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找准了问题产生的根结,对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和原因分析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度增加,有力促进了农牧区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但在资金管理使用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不同程度影响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效果。

  (一)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在对涉农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清理排查20xx年以各种检查发现的223起问题中,涉及涉农农牧民补贴、补偿类2起,占问题总数的0.81%;农牧业生产发展类98起,占问题总数的39.68%;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43起,占问题总数的17.41%;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34起,占问题总数的13.77%;扶贫开发类50起,占问题总数的20.24%。通过逐项对照检查,已整改落实220起,整治前已归还资金1273.19万元,处理处罚人员42人,其中行政处罚2人,党纪政纪处分2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人,整治以来已归还资金795.93万元,通过调帐处理资金710.6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整改落实3起,涉及资金92.4万元,主要是黄南州农牧局挤占涉农专项资金用于办公楼维修和车辆运行费用,我们已责成黄南州加快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经清理排查,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603起问题中,涉农农牧民补贴、补偿类9起,占问题总数的1.5%;农牧业生产发展类204起,占问题总数的33.83%;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156起,占问题总数的25.87%;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147起,占问题总数的24.37%;扶贫开发类76起,占问题总数的12.6%;其他11起,占问题总数的1.8%。具体是:

  1、从资金来源层级看,中央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规问题73起,占问题总数的12.1%,涉及资金20973.6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11.02%;省级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440起,占问题总数的72.97%,其中违法违纪3起,涉及资金1308万元,违规437起,涉及资金165349.6万元;地(市)级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规问题29起,占问题总数的4.81%,涉及资金2442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1.28%;县级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规问题61起,占问题总数的10.11%,涉及资金3229.8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1.69%。

  2、从存在的问题类别看,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3起,涉及资金10.4万元,占问题总数的0.49%;截留、挪用财政资金3起,涉及资金1308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0.49%和0.68%;违*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67起,涉及资金25211.9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11.11%和13.23%;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46起,涉及资金6414.7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7.63%和3.36%;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359起,涉及资金146260.8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59.53%和76.77%;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24起,涉及资金4120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3.98%和2.16%;其他问题101起,涉及资金7162.2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16.75%和3.76%。

  目前,各地各级涉农相关部门对发现的绝大部分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进行了整改,部分纠正有困难的问题,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措施及计划和时限。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通过认真梳理和分析后,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资金安排渠道分散,不同渠道资金之间使用界限不明晰,导致资金分散使用和项目交叉重复安排问题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涉农部门之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碎片化,管理方式不统一,管理信息不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涉农资金管理难度。三是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批制度、方式不统一,层级之间管理权责界限不明晰,致使管理中越位与缺位问题并存,重争取,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管理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四是涉农专项设置过细、使用方式五花八门,支持政策政出多门、调整变化频繁,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难以实现全方位覆盖。五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审核批复环节多,加之受施工期短等诸多因素制约,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资金结转量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这也是此次发现的最突出问题,占问题资金总量的76%。六是相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监管方面缺乏统一协调,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信息不透明,受益主体、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度不够。七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规范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资金安排使用随意性大;部分基层业务干部和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不足,责任意识和原则性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暴露出我省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还需亟待加强,我们将正视问题,在督促各地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整改落实“回头看”,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建立台帐,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整理,全面对照现有管理制度,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的有效机制,确保涉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一)狠抓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各地在自查中发现、尚未整改落实问题的,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计划实施整改。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根源在上面,需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的,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二)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各类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有漏洞等原因造成的,督促相关涉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尽快制定、调整、完善管理制度;对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原因造成的,督促相关地区和涉农部门研究行之有效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推进涉农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继续推进支农资金切块到县和支农项目审批权下放改革,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指导,增强支农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在进一步拓宽省级支农资金整合渠道,扩大资金整合规模,增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的同时,督促指导县级建立完善支农资金整合安排机制。

  (四)调整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方式。根据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特点,分类构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支农资金分配挂钩。建立项目竞争立项和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把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置于阳光之下,避免暗箱操作和人为干预。

  (五)建立涉农资金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政府监督、群众参与、社会协助、法治保障的涉农资金综合监管格局。加强部门协调,开展联合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从项目选项到验收全过程提高农牧民参与程度,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公开涉农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主动邀请*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参与监督。从严查处涉农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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