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作为学校(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我代表学校(园),郑重向县教育局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保障接送学生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经费,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凡未经交通、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车辆一律不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凡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凡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带病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运载学生。
3、积极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1、针对接送学生车辆可能出现的事故,积极开展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动。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安全教育课时,保证教育内容、时间、经费、人员四落实。
2、保证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作风正派、身体(心理)健康、技术过硬、遵章守纪、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尊重乘车学生生命;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闯红灯,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杜绝中途加油(水、气)停车,按时接送学生;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积极配合随车老师共同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辆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3、保证随车老师认真负责地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
随车老师熟悉乘车学生、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接载地点、车辆到达的时间、搭乘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私乘接送学生车辆。及时更新乘车学生的名单及其家长联系电话,及时使乘车的学生被其家长或监护人及时接走。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发现驾驶员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并向学校报告。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不让学生事先等候在过道、门口等候下车;学生上下车时,随车老师先行下车进行保护。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杜绝让车辆过早启动。每次接送学生完毕,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检查车内。对于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学校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举报。
4、保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上打闹、不与司机谈话或大声喧哗、不使用或玩耍笔、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车内应急工具及紧急出口设施;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接送学生车辆;严格遵守其他相关接送学生车辆乘坐安全的规则。
以上承诺,我坚决做到,并在学校(园)安全管理中认真落实。如因自己失职或过失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我愿承担全部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留校存档,一份上报中心校,一份上报教育局。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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