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日常用电需要,节省用电成本,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确保用电安全,依据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本方法用于我校全部办公用电范围。
二、 部门用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人员负责监管检查。
三、 各部门工作期间必需履行节省用电义务。平常应留意加强节省用电科学学问,提高全员节省用电意识。
四、 办公室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留意节省用电,不用时顺手关灯。
五、 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电大容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办公室白天办公不开灯,特别状况除外。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六、 禁止私拉、乱接室内线路和宽带网线。严禁在办公场地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耗电设备。
七、 办公室无人时,不允许开电取暖炉子或者电扇空运转。办公室内饮水机设备,下班后要准时关闭。
八、 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马上通知总务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 晚10点后,非工作缘由不允许在办公室逗留及上网。要自觉关闭取暖炉子、电脑、复印机、照明灯等所用用电,以杜绝铺张。
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经批准后方可开启。
十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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