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买方向卖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
2.1
品名厂商[1]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 )单价
(人民币元)小计
(人民币元)
总价合计
2.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一切所须的税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卖方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清】第2.1款所规定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总价”。
3.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与卖方公司名称一致的合法的商业发票。
3.3 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3.4 卖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卖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4.1 卖方应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4.2 卖方负责无偿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3 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货物移交手续。货物移交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交货时间为:【 】。
5.2 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及收货人:【 】。
5.3 买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收货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卖方。
5.4 卖方交货后应立即与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货物数量、质量是否与本合同约定一致。对验收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验收不合格。买方和/或买方指定收货人有权拒收不合格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 】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发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如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卖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发,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货物与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完全相符且保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产品。
6.2 卖方保证对其销售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若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3 卖方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若因此给买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准时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在卖方同意承担迟交违约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卖方延迟交货。迟交违约金赔偿率为每七天卖方向买方赔偿迟交货物总价的5%,不足七天按七天计。违约金可由买方在付款时予以扣除。如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5天内仍未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买方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也不影响买方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转让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 一方根本性违约,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落空的,受害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可被免除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暂停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暂停的范围及时间期限应以不可抗力的影响为限,不影响对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依据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所有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的诉讼由买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仲裁机关为【 】;仲裁地点:【 】。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下无正文)
【签字页】
买方: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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