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在教育教学过程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教师安全承诺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赌博,不要进行酗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安全上网,不浏览黄色网站,不发布反动、色情信息,不传播病毒,不轻信陌生人,防止电信诈骗。
3、在公共场合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操作规范,防止因操作不当发生伤害事件。
5、上班期间,若非工作原因,无辜不请假或因私事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学生安全管理承诺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参加危险性活动。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发现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及时化解避免矛盾升级。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不得迟到、不早退、不空堂、不离岗,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无辜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6、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不得滞留学生,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若遇重大灾难性突发事故发生,应本着先救护学生的原则及时撤离学生,最后教师方能撤离出危险区域。
10、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1、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12、班主任经常对班级教室、教学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13、任课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学科特点,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雷击、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常识教育。
14、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前,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等学校审批后方能行动。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三、责任追究
每位教师都是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发生事故案件的教师,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所有评优评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名):
(公章):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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