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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土地租赁协议

2021-04-20 来源:九壹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土地出租合同。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土地出租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土地出租合同。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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