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宗旨:以推动大学生开展公益实践,以弘扬公益精神、宣传社会公德、倡导公益文化、开展公益实践、塑造公益形象为宗旨,开展公益广告类型公益活动。
活动目的: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丰富校园文化,院青协欲策划一项公益广告实践活动,使全院学生都能参与到青协的活动中来。
活动要求:大学生与公益文化相结合,突出实效性、人文性、公德性,通过广告传播公益文化,营造科学、高雅的道德氛围,使大学生接受更多的新事物。
活动时间:本学期开始,持续一个学期时间,将挑选出来的作品每星期展出一次。
具体策划:
一、面向对象范围:全校学生、广大热心公益事业的广告创作爱好者。
二、大赛主题(作品内容要求) :
(一)以反映校园文明为题材,突出“公”、“益”,包括道德、环保、健康、卫生、禁毒、尊重知识、权益保护、安全等,要求作品能生动形象地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讴歌时代精神,倡导良好风尚。
(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鼓舞人心,振奋精神,重点鼓励创作以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构建和谐校园等为主题的校园思想道德公益广告。
(三)参赛作品喜闻乐见,语言幽默,易于传播。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20xx年10月23日-11月8日,作品创作阶段:
建议各院系组织院内征集后择优报送不少于3份作品到石工院学生会广告部(学宣部)办公室 参加初赛;
(二)、20xx年11月9日-11月12日,作品提交阶段:
参赛者需填写《“20xx校园公益广告设计邀请赛“作品登记表》,每个作品均须单独填写表格,并连同作品一起提交到石工院学生会广告部(学宣部)办公室。
注:作品登记表请到各院系的学生会领取。
(三)、20xx年11月13-11月16日,作品初审阶段:
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审,评出入围作品参加复赛(现场展播)。
(四)、20xx年11月19日,复赛(现场展播,地点另行通知):
初审后的入围作品的作者(团队参赛的派一名代表)向评委、观众介绍参赛作品并接受评委、观众提问。评委打分,观众投票,评委代表对参赛作品进行点评。最后综合统计并公布结果。
四、参赛作品分类及格式要求:
A类(平面设计类)摄影、海报、粘贴画、户外广告等。
使用电脑软件和手工创作均可,设计幅面控制在1200mm*900mm以内,横向纵向均可。使用电脑软件创作的作品成品请存储为JPG格式,精度不低于300dpi,刻制光盘或用移动存储设备提交;
手工创作的作品成品尺寸大小至少为A3幅面,请简单装裱直接提交(提交前请做好拍照留档准备,以备复赛展示解说用)。
B类(文案类):校园文明标语、石大对外广告语、公益手机短信等。
标语、广告语类单个作品长度控制在20个中文字符以内,手机短信作品长度控制在100个中文字符以内。
C类(影音类):FLASH、DV、声音等。
影像作品:使用DV或手机拍摄创作均可,不排除其他方式创作的影视作品。手机作品使用MP4格式,像素要求不低于320*240PIX;DV及其它方式创作的作品成品请存储为AVI格式,像素要求为720*540PIX。单个作品时长控制在120秒钟以内,并刻制光盘或用移动存储设备提交到比赛办公室。
声音作品:使用录音笔、电脑录音软件和带录音功能的手机、MP3录制创作均可,请将作品成品存储为WAV格式,单个作品时长控制在120秒钟以内,并刻制光盘或用移动存储设备提交。
动画作品:使用各种常用动画设计软件制作均可,作品成品请存储为SWF、GIF、PPT、AVI等常见格式,单个作品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并刻制光盘或用移动存储设备提交。
五、评分标准:
A类(平面设计类):
a、创意好,整体效果佳,构思新颖(30分)
b、美工好,色彩搭配合理,生动逼真(30分)
c、作品突出某个主题,能很好启发观众,引起共鸣(40分)
B类(文案类):
a、作品创意好,构思新颖(30分)
b、作品突出主题,能很好的启发阅读者,引起共鸣(40分)
c、语句结构合理,易上口,言简意赅或者风趣幽默(30分)
C类(影音类):
a、突出某个主题,并有新颖性(20分)
b、演绎生动,能深刻表达该广告的内涵或主题,能打动人心或风趣幽默(30分)
c、有较高的可听性和吸引性作品画面精美流畅(30分)
d、有良好的背景设置,为作品的演绎营造良好的氛围(20分)
六、奖项设置:
活动组织单位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以及最佳创意奖和优胜奖若干。
七、有关声明:
(一)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原创版权,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个人,活动组织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推荐到相关活动中展示和使用的权利(包括LED大屏幕展播、编辑画册、制作宣传品、在相关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发布等),原则上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大赛(展览)的组织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凡报送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认可以上规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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