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祖一方将其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李灌镇泉口村,面积约4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的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甲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转让、出借、抵押、担保的;
2.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租金拖欠1个月或2个月,但承租人因房屋装修或各种手续未开业的除外。
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时,承租人确实找不到房屋的,可以酌情与出租人延长租赁期限。
第二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和责任
双方约定年租金为400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由承租人在每个租赁年度的10月1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运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运营期间的消防安全卫生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出租人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逾期租金,并按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所欠租金的1%。
2.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转让,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日租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按约定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后,仍有权上诉解除合同。
5.出租人应保证出租财产产权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并赔偿承租人相应的损失。上述违约的经济索赔应在本合同项下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建租赁房屋的,甲方和乙方将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租金按实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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