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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货物买卖合同书

2021-02-04 来源:九壹网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品种规格产地商标交货期限数量

  (公斤)单价

  (元/公斤)金额(元)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上海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约定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二)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聚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的违约金。

  (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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