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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计划 2

2024-07-18 来源:九壹网

  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荆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荆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荆食药安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四级分工、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结合,坚持监检结合,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20xx年,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局的监管实际,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涵盖23大类食品,在全市范围内共计划抽检3031批次(见附件1)。其中食品抽检19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抽检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利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种、养殖户除外)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91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抽检品种批次和检验项目参考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具体见附件2)。

  (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必检项目外,还应完成不少于2个自检项目(具体见附件3),抽样时,由被抽样人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2名监管人员和抽样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

  我市本级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应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且销售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中进行。

  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可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统筹协调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落实四级分工要求,避免重复抽检。要以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预包装食品等为重点,原则上不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全力配合国家级、省级、市级抽检和我市本级抽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聚焦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聚焦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聚焦农村地区、特色食品、“三小”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督抽检,进一步强化粮食领域监督抽检力度,提高粮食加工品专项抽检批次,对辖区内粮食加工企业抽检全覆盖(企业名单见附件5)。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及其产品跟踪抽检(在抽样编号末加注“GZ”)(重点跟踪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4)。

  (三)坚持监检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以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四)规范抽检工作。抽样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有效资质,检验能力与承检任务相匹配,且必须满足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电子化采样、电子签章等必要条件,不满足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承接本计划抽检任务。抽样机构抽样必须覆盖各基层所,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真实、客观、准确按规定通过国抽系统报送抽检数据,承检机构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失误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省局将对食品抽检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承检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包检验项目的,需报抽检组织单位同意。本年度,荆州市市食药安办将对各市、县级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

  本计划抽检结果数据应于20xx年12月1日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

  (五)强化核查处置。各监管所领取或收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应及时启动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国抽系统填报处置情况,严禁在核查处置各个环节超期。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市局将定期对各监管所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六)依法公布信息。监利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由本计划组织单位坚持“时、度、效”原则,加强信息审核,通过政府的网站对外公布,并将公布信息上传国抽系统。公示格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和荆州市局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监管所、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强化督办考核。各监管所和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抽检计划的要求和进度开展工作。市局将定期督办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度和抽检覆盖情况,对不按进度执行或不按抽检项目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要求落实;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机构予以通报。食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见附件6)。联系人:邓红建,联系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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