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门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承包给乙方,为相互配合,圆满完成此工程,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完成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木质防火门按GB12955-20xx技术标准制作安装,由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2、安装质量:门扇开户方向、门框安装的水平、垂直度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三、计价方式及合同总价:
1、本合同范围内的甲级、乙级、丙级木质防火门按单价包干方式计价,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单价包含防火门制作安装人工费、材料费、场外运输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2、本合同范围内的防火门面积约 ,合同总价暂定为 万元。(附防火门面积汇总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货款总额的30%。
2、门框到现场,支付至货款总额的50%。
3、工程完工支付至货款总额的90%。
4、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8%,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一月内付清(无利息)。
五、工程验收:防火门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以备消防验收及甲方存档。
六、工程结算:
工程量结算,以设计洞口尺寸为准。乙方结算时必须提供用于本项目材料提货单、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作为鉴别材料真伪和参考工程量的依据。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负责现场协调,甲方免费提供堆放场地、水电接口及垂直运输。
1.2指派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量,协助乙方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等。
1.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2.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2.2进场的材料、半成品、配件等,必须为合格产品,附有相应的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
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成的竣工资料二套。
2.5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甲方、质监、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并承担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七、质量保修: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 一 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之次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损坏或使用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人为损坏除外)。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因乙方推迟或拒绝维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未完工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元/日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未完工的,甲方应承担与乙方相应责任。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未支付部分价款的 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保期满,质保金付清,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