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属和要求,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消防火灾防控安全环境,杜绝建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对全县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建立完善在建工程消防火灾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管科、安管站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部署、实施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步骤
1.主要整治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施工现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火灾防控水平,同时对此次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全面巩固治理成果,防治回潮反弹。
四、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_20xx)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方案。
2.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现场临时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
5.施工单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8.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9.监理单位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类违章作业;是否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单或者停工指令,并督促整改落实。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工作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依法依规、从严整治。施工单位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全部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