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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房屋转让合同 篇1

2024-07-18 来源:九壹网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 男,身份证号:

  地址:瓮安县白沙乡高坪村大沙土村民组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人所属坐落位于狮子山(原名:保管室背后)的南北向的左侧第二层楼房约90平方米左右转让给乙方,该房土地证号:,建字第

  一、转让方式:为长期性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的楼梯间,院坝空地属双方共同使用,使用期间共同维护、管理,该楼层的楼梯间一半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三、该房如国家要规划搬迁,赔偿与甲方同等享有。

  四、该房在建筑造成各类债务及罚款由甲方负责,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由甲方提供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转让金额为贰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215800.00元)付款方式:首付签合同之日由乙方付给甲方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5800.00元),第二次付款在20_年4月12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贰拾万元整(¥:20_00.00元)付款以凭据为证(注:公摊过路费伍佰元整已给甲方)。

  六、该房收款人:签定合同属该户法定代表人,如今后

  家人出现干扰,所有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后继人权全负责。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权人:

  乙方:

  在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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