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校直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天)上课。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放假期间课程安排:4月8日(星期天)的课程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
2、学生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安排好广大学生的假期生活,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及其它各个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各院(部)、校直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值班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4、后勤处要安排好假期期间的餐饮、物业、交通班车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假期期间的班车车次仍参照班车运营表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部门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