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_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_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__ 年_ _月_ 日在 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三、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 。
1、如果双方各自名下有存款的,该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