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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空调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2024-07-29 来源:九壹网

一、固定资产空调的使用年限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家用型空调器使用年限明确为12年。

国家能源局于2012年1月4日引用“1996年8月21日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发布《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各类家用电器的平均使用年限为:

电子类:如电视机、音响、录像机、充电器等,使用寿命为10年;

电机类:如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等,使用寿命为12年;

电阻电热类:如电饭煲、电热水器、电茶壶、电炒锅等,使用寿命为5年;

电光源类:白炽灯、气体放电灯、调光灯等,使用寿命为2年。

二、大型中央空调设备的使用年限

所有的标准规范,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提到相应的折旧规定,要求如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注:这里泛指的大型中央空调设备是指空调压缩机形式为“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及溴化锂等中央空调设备。

根据以上规定,可自主定义“中央空调”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但“折旧年限”非“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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