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着装仪表规范
1.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1.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1.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1.4说话要和气、谦逊,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1.5公司所有员工统一工装,工作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工服。
1.5.1春秋服装:男士:长袖衬衫,领带,西服,工牌,西裤,黑色皮鞋;女士:长袖衬衫,丝巾,西服,工牌,西裤,黑色皮鞋。
1.5.2夏季服装:男士:短袖衬衫,领带,工牌,西裤,黑色皮鞋;女士:短袖衬衫,丝巾,工牌,西裤,黑色皮鞋。
1.5.3冬季服装:男士:长袖衬衫,领带,工牌,红色冲锋衣,西裤,黑色皮鞋;女士:长袖衬衫,丝巾,工牌,红色冲锋衣,西裤,黑色皮鞋。
1.5.4工作期间工服如果私自更换,每项扣款20元。
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2.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3员工手机应保持上班时间畅通。
2.4各部门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2.5保守企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将以辞退。
2.6公司各部门重要文件由各部门经理统一保管、整理并存档,不得私自交付其他部门进行保管,如若丢失,由部门经理全权负责。
2.7工作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2.8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2.9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财产,严禁将集体财产居为私有。
2.10加强学习,学习型组织是分公司的追求目标,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各种学习活动中来,不能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拒绝学习。
第三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1.1办公室人员执行签到的考勤制度
许有连续几天忘记打卡而再进行报备,特殊情况忘记签到者须在第一时间向行政部门说明,凡没有事先请假说明理由(病、事假)不签到人员一律视为旷工。
第二条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2.1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购臵回的办公用品统一放在行政处管理、登记和发放。
2.2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行政综合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1.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新入职及离职的员工,部门经理应及时汇报行政部,以作为基本工资凭证。
1.2所有职员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
1.4考勤表在每月的5号前由行政部门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1.5员工请假不超过2天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2天需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报总经理审批。
1.6公司所有员工取消小时假,如临时有急事须外出者必须经过本部门经理批准并协调好相关工作后方可外出,时间不得超出半天。
1.7迟到、早退:
1.8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晚来或早退应向部门经理请假,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出半天,如果超出须向行政部出示请假条,如上述情况均没有报备,罚款当事人100元,部门经理500元。
第五章人才招聘
第一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行政部门予以招工。
1.2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行政部)复试(主管部门)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主管部门)予以试用(主管部门)予以转正。
第二条:新进员工经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行政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行政部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照片两张。
第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书并填好辞工表,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上报行政综合部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条: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各项要求的,由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并填写《解聘书》,报行政部备案,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等行为,公司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由主管部门报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牌、工服等物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第五条:辞职者或被解聘者在办理完手续当天即可以到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第六章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后送至行政部门存档,作为考勤记录留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及行政部,事后补办手续。
2.行政部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部门接待,行政部配合。
3.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差旅费报销制度
4.1如果是厂家指定安排的食宿将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
4.2出差人员交通费用标准:
4.2.1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软卧,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
4.2.3市内外(临近市)办事需乘坐公共汽车,按票价实报实销。原则上不允许打出租车出差,如因为特殊情况(如:连夜赶路等)可以乘坐,开正规5@p并注明原因,本部门领导核实签字,上报总经理签字完毕到财务报销。
4.3出差人员饮食费用标准:
4.3.1深圳、海口、广州、珠海、汕头、厦门、上海、北京每人每天补助60元.
4.3.2省会城市每人每天5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5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45元;县级以下每人每天40元。
4.3.3救援人员或短途出差人员在途中到用餐时间因公事的需要中途无法返回食堂用餐,经上级核实批准,可享受15元/人/餐补助。
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
5.1深圳、海口、广州、珠海、汕头、厦门、上海、北京120元/间。
5.2省会城市每天60元/间;地级市每人每天60元。
5.3区、县级市每天50元/间;县级以下每天50元/间。
6.跟随总经理出差的人员,不执行以上标准,凭据实报实销。
7.以上各项费用低于规定标准的按5@p实报实销,节省部分50%归个人;费用超出标准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特殊原因未能开5@p报销的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关系单位安排食宿的公出,不予报销。
8.公司员工借出差之便绕道探亲的,需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同意,绕道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食、宿、交通费自理;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等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1、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
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批复及修改。
2、本规定当中如果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公司经济损失
的有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赔偿。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总经办研究决定为准,依据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本制度也将会随之调整,解释权归属综合部。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内容希望各个部门充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