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丢失撤案步骤
不到报废期的车辆报废需要由交警部门开具交通事故证明或者其他导致车辆报废的证明,然后携带相关证明去交警部门报废手续即可。流程与到期报废的车辆一样。车辆达到报废期后,应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车辆报废手续,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撤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4、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5、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
办事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浦东机动车管理科1号楼大厅门口,或者莘庄驾驶员考试科8号楼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
(二)叫号后,浦东机动车管理科办理的到1号楼在用车受理28-32号窗口,莘庄驾驶员考试科办理的到8号楼大厅受理窗口受理补、换证手续;
(三)受理后,在浦东机动车管理科到1号楼44-46号窗口付费,在莘庄驾驶员考试科到8号楼一楼大厅收费窗口付费;
(四)付费后,在浦东机动车管理科到1号楼在用车发证34-35号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在莘庄驾驶员考试科到8号楼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你自己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先去撤销立案。然后拿着撤销手续和车的资料证件,把车开到车管所去申请盗抢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