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和解之后撤诉,能否在起诉?

2024-06-29 来源:九壹网

自诉案件因证据不足准予撤诉后可上诉,和解后不可上诉;法院说服撤诉可重新提起诉讼,和解后不可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调解,六个月内宣判;被告、自诉人可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可上诉,不得剥夺被告上诉权。

法律分析

自诉案件因证据不足准予撤诉后还可以上诉,因达成和解准予撤诉后不可以上诉。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具备新证据后可以重新提起诉讼;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拓展延伸

和解后撤诉,是否仍有起诉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撤销原先的诉讼时,通常情况下,起诉权利会被放弃。和解是一种法律行为,旨在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一旦和解达成并撤诉,双方应当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不再追究原先的诉讼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和解后撤诉之后,起诉权利会被认为已经丧失。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法律法规、协议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意愿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解协议达成并撤诉后,起诉权通常会被放弃。和解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法律行为,旨在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双方应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不再追究原先的诉讼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和解后撤诉意味着起诉权已丧失。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法律法规、协议内容和当事人意愿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