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有贷款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在完成贷款手续并过户之前,务必确保贷款已经清偿。2. 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了解房屋的贷款情况,以便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贷款金额和利率。3. 二手房缴首付款时间由于银做法了防止骗贷做法,需求买卖双方同时到场进行面签工作,银公会让卖方签定一个收到买方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作为处理借款许诺函的一个重要条件,卖方自然要收到你的首付才会签。
法律分析
在购买带有贷款的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在完成贷款手续并过户之前,务必确保贷款已经清偿。否则,卖家将承担买房人可能面临的贷款问题。
2. 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了解房屋的贷款情况,以便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贷款金额和利率。一般有两种方式解决:
1.提前还贷,请卖方提前将按揭贷款还清,然后过户;
2.办理转按揭手续。在办理按揭手续的过程中需提供相应材料且办理贷款保险与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购房者如需银行贷款,还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
二、二手房缴首付款时间
由于银做法了防止骗贷做法,需求买卖双方同时到场进行面签工作,银公会让卖方签定一个收到买方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作为处理借款许诺函的一个重要条件,卖方自然要收到你的首付才会签,
假如你能够说服卖方不收钱也签字,银行是不会管的,由于银行只认签字,不看其他,给不给是你们买卖双方的工作。
拓展延伸
在购买有贷款的二手房时,为确保贷款已经清偿,购买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查询房屋贷款记录:购买者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机构或银行官方网站查询房屋贷款记录,了解贷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信息,确保贷款已经清偿。
2.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要求卖方在合同中注明房屋贷款是否已经清偿,并在合同中约定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期限内还清贷款。
3. 申请贷款情况说明:购买者可以向房产中介机构或银行申请贷款情况说明,提供贷款记录、还款凭证等材料,证明贷款已经清偿。
4. 请律师协助办理手续:购买者可以请律师协助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确保贷款已经清偿,并在购房合同中注明贷款情况,以避免纠纷。
通过以上措施,购买者可以确保购买的二手房贷款已经清偿,降低购房风险。
结语
购买带有贷款的二手房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在完成贷款手续并过户之前,务必确保贷款已经清偿,否则卖方将承担买房人可能面临的贷款问题;2.了解房屋的贷款情况,以便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贷款金额和利率,可选择提前还贷或办理转按揭手续;3.二手房缴首付款时间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进行面签工作,银行会要求卖方签定一个收到买方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作为处理借款许诺函的一个重要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