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物业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1.目的明确安全员巡逻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好巡逻工作。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岗位工作内容部门经理审批巡逻方案,并对巡逻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主管/主办/班长制定两套以上巡逻路线图和巡逻要求,每季度评估并调整、改变巡逻方式,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安全员按照巡逻路线和巡逻要求进行巡逻并签到,并对巡逻路线保密4.方法和过程控制安全巡逻包括的内容:日常巡逻、装修监控、空置房监控
4.1 日常巡逻的内容类别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楼内公共设施查看有无异常,必要时试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查看有无堵塞、脏污垃圾箱是否有异味、有危险品设备房及设备闻、听、看有无异味、异声、异常现象办公室、仓库、资料室查看是否 、上锁住户房门、窗户是否 、是否异常楼外外墙及外墙附属设施查看有无空鼓、起皮、悬吊物采光井是否有安全隐患干道通道、广场、围栏围墙是否畅通、是否有缺口绿化带是否有人破坏娱乐设施是否安全、牢固停车场、车棚是否摆放整齐安防设施下午交班时测试是否正常其它可疑人员盘查、监视、驱逐公共秩序现场维护突发事件保护现场、疏散群众、平息事态
4.2装修巡逻
4.2.1 巡逻岗需对装修户的《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工程施工责任书》进行验证和张贴检查,巡查时间为早晨8点至晚上22点,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记录,《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须张贴于装修现场。
4.2.2 查验施工人员有无出入证、证件与所持人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对已过期的证件要予以没收并及时通知管理处。
4.2.3 检查施工场地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申请表》所核定的内容。
如有违反,通知部门装修负责人处理。
4.2.4 装修动火作业时,必须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禁止装修队在装修现场生火做饭。
4.2.5 对装修户的装修时间进行检查,深圳市规定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时至12时,14时至19时,发现超时施工者应立即制止。
督促无留宿证明的施工人员离开大厦或小区,需留宿的施工人员应出具管理处办理的留宿证明。
4.2.6 监督施工人员只能使用货梯、按指定的通道进出及搬运材料等。
装修工人员搬运垃圾只能在晚上18点以后进行。
禁止装修队在清运车辆进场前,把垃圾搬出户外。
4.2.7 制止装修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垃圾清运完后,检查清运垃圾的通道墙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设施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装修巡查人员处理。
4.3空置房巡逻
4.3.1 部门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将空置房清单及空置房变化情况通知控制中心。
空置房每天巡逻一次。
4.3.2 巡逻岗在巡查时应特别注意空置房屋的门窗是否 ,照明是否 ,房屋内有无异味、异常声响,是否存在房屋渗漏水等异常现象。
4.3.3 巡逻岗在台风暴雨天气来临前应确保空置房屋门窗 ,排水畅通。
4.3.4 如遇空置房屋内有可疑人员活动情况,巡逻岗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请求支援,同时密切注视空置房情况。
支援人员到场后,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控制。
4.4重点巡逻注意事项
4.4.1管理处、文件资料室、控制中心、设备房、仓库等为重点巡逻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要害部门,应予以制止。
4.4.2每班次至少对要害部门(位)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
发现要害部门(位)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随时与控制中心保持联系。
4.4.3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要害部门(位),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
碰到陌生人时应注意自我安全防范。
4.5台风暴雨发生时的巡逻注意事项
4.5.1 检查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如潜水泵、沙袋、应急灯等。
4.5.2 检查公共设施如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是否牢固。
如检查公共区域门、窗及顾客阳台、门、窗等部位花盆、杂物摆放情况,要求移到安全位置。
下面停放有机动车辆,应采取防范措施或报告上级。
4.5.3 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等要害部位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特别注意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防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4.5.4 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控制中心或上级报告,并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5.5 台风、暴雨中巡逻应佩带相应安全保护装备,如雨衣、雨靴、安全帽等,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5.质量记录表格GWY7.
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GWY7.
5.1-A01-01-F
1 《安全员巡逻签到表》GWY7.
5.1-A01-01-F 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GWY7.
5.1-A01-01-F 3. 《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