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扣款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至28日之间。
社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全额征收,每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扣款时间安排在每月的15日至28日。在扣款时间内,地税局会进行费用的扣收。如果扣款不成功,市民可以在下个月初打印账单,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的缴纳规则:
1、缴纳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个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2、缴纳比例:不同地区的社保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一般由政府规定,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
3、缴纳频率:社保的缴纳频率通常是每月一次,但具体扣款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
4、补缴规定:如果个人或单位错过正常的社保缴纳时间,可能需要按规定进行补缴,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综上所述,广州市社保费用的征收与管理由地税部门负责,每月1日至15日为社保费申报期,随后的15日至28日为扣款期,若扣款失败,市民可在次月初补缴并打印账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二、申报期限和方式。申报期限为每月1-25日,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