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定作人):
签订地点:
乙方(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第三条乙方(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第四条甲方(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第五条甲方(定作人)向乙方(承揽人)提供下列材料:第六条甲方(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凡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工作成果验收期限:第八条交货地点、方式: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合同生效:第十二条因甲方(定作人)原因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承揽人),造成乙方(承揽人)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甲方(定作人)未向乙方(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乙方(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