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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车库买卖合同 篇7

2024-07-16 来源:九壹网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民法典》、《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拍卖佣金。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公司乙方:

  代表:

  ____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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