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的待遇有:劳动保险基金会发放企业职工所属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2个月工资为丧葬补助费;除丧葬补助费外,劳动基金保险还会为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发放亲属救济费,亲属救济费按照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来确定(供养直系亲属1至3人或三人以上,发放亲属救济费为死亡职工本人工资6、9、12个月工资)。如果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会按照情况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 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