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时,要求被执行人所在的公司预约被执行人的生活所需后,由法院保留。人民法院拘留,收入提取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