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甲方的技术图纸、确认的样板、技术报告等所确定的技术效果为准;
5、乙方所有之将投产的产品,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人员,一经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用料,每次对乙方处以 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追究更换材料造成的其它损失(本条限甲方材料在乙方加工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PCS
2、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规定为 0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
1、乙方必须按能确保货物安全储运方式及产品技术标准严格进行包装。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时间、方法和到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会根据货物生产所需要的生产周期及所需货物之时间确定好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的完成时间进行交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该批货物总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包含 产品的包装各方面材料、运费)
3、交货地点:按当时订单要求,送达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268号康宝城
第六条:下单方式
甲乙双方自签订此合同即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则按甲方订单状况和需要甲方以《采购单》的形式下单给乙方,乙方要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内容和要求交货,不得减少供货或推迟我司要求的货期。
第七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
1、结款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所提供的地址,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收后,甲方将给乙方开30天的承兑现金支票。.
2、其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入仓 96 小时内。
2、验收标准:1)按MIL-STD-105E Ⅱ级正常单次检验水准, AQL: CR 0 MA 2.5 MI 4.0的标准检验验收;
2)按照双方确认的签样确定产品的颜色和质量验收标准;
3)按照甲方技术图纸和技术报告的要求验收。
第九条 保质条款
乙方保证货物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和技术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乙方以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3 年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自甲方产品出货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依合同要求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而引发的甲方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另如因此而引起甲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款项,交货日期则可顺延。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即 20xx 年 3 月 24 日至 20xx 年 3 月 24 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之后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提前一个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该套模具费用由甲方按折旧比例付款购回。
6、双方在合作期满时,如双方没异议,此合同自动延期1年。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