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离婚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以意思自治为最大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由双方互相磋商后决定。但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就只能请求法院出面判决。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竞价或申请拍卖的方式分割房屋或者分割房屋的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