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流程是:
1、转让需当事人基于友好协商,订立书面转让协议;
2、转让当事人共同前往商标局申请备案登记;
3、商标局审查申请材料;
4、符合条件的,商标局核准转让,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