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租住者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租住者住满5年后,也可以以成本价加银行利息购买自住,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以解决部分住房困难的群体的住房问题为目的,由国家政策支持而面向部分群体出租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