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广州生育保险补缴不算连续。在广州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含补缴),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就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