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自己去交警队拿还是有交警通知

2023-10-07 来源:九壹网

交警队应按规定时限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对于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应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进行公开调查并取证,涉及保密和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应记录。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是交警队通知取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拓展延伸

如何正确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正确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可以咨询当地交警部门了解相关流程和要求。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前往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提交必要的证据和申请表格。其次,确保您提供了准确的事故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涉及的车辆及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最后,耐心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您的申请,并在通知您前往领取时前往交警队。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操作前与当地交警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您能够正确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

结语

正确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步骤包括:咨询当地交警部门了解流程和要求,前往交警队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请表格,提供准确的事故信息,可能需要缴纳费用,耐心等待处理并按通知前往领取。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与当地交警部门沟通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六条 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