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收入具体计算方式为:
1、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乘以退税税率;
2、退税收入等于采购成本除1加增值税率乘以出口退税率。
退税条件:
1、工作疏忽导致技术错误,导致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缴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清算退税.减少退税和调整政策,调整税率;
3、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缴义务人.税务代收责任,税务版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权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缴费用.代收服务费。
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综上所述,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缴纳情况来进行处理,但相关情况的认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特别是个人年度的收入情况,应当如实上报,避免造成偷税漏税行为而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