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如发生重婚、家暴、赌博等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满一年,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不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