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掉头车辆要负责路面情况观察;转弯,掉头要让直行车。如果是正常行驶,掉头车辆没有仔细审视路况就完成掉头动作,应该掉头车辆的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