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明细表填写内容:
1、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2、“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减税免税的分类:
1、法定减免:是减免税的一种分类,凡是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都称为法定减免,它体现了该种税减免的基本原则规定,具有长期的适用性。法定减免必须在基本法规中明确列举减免税项目、减免税的范围和时间;
2、临时减免:又称“困难减免”,是指除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主要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而临时批准的一些减税免税。它通常是定期的减免税或一次性的减免税,如纳税人遇有风、火、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纳税有困难的;
3、特定减免:是根据社会经济情况发展变化和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需要,而规定的减税、免税。特定减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税收的基本法确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所作的新的减免税补充规定;二是在税收基本法,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补充规定的减免税形式。
综上所述,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由此,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与利润表收入填报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