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卖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