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买卖是否合法,分情况处理;
1、一是车位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位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
2、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